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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调研设计工作计划书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按照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就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的规定正确的做法是各单位可以留存一定限额的现金,但是超过限额部分必须当天存入银行。现金管理的简介:现金是一种无法产生盈余的资产,但是为了满足日常营运的需要,企业必须在任何时刻都持有适量的现金。

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可用现金支付商品价款数万元对。现金指各主权国家法律确定的,在一定范围内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它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可以有效地立即用来购买商品、货物、劳务或偿还债务。

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利于节约现金使用,减少货币发行量,加强货币发行的宏观调控,调节货币流通。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国家对现金管理有明确规定。包括:①现金的使用范围。②库存的现金一般以3~5天的零星开支为限。③不得坐支现金。④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⑤不得套用银行信用。⑥不得保存账外公款。

超过限额部分,可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金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简述现金日常管理控制的主要方法

1、简述现金日常管理控制的主要方法:制度管理首先要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规定;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现金的限额;现金的存取规定等。其次要建立企业内部的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2、现金管理的方法包括制度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制度管理要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规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指定本企业的现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则以现金预算作为管理现金活动的标准。

3、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4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第5条 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对库存现金的限额有何规定

1、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2、其限额一般按照企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

3、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4、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5、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为10000元。这是因为我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金出境时,每次单笔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6、现金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在中国,由单位提出申请,银行本着既有利于资金集中,又能满足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需要的原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