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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水利工程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水利工程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国家管理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属全民所有。

集体管理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属集体所有。该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使用权和经营权属工程管理单位所有。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的条例。

该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河道、湖泊、水库、堤防、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水利工程所处的地质条件、工程结构、工程规模、安全需要和周边土地利用状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置界桩和公告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界桩和公告牌。

下列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定:

(一)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或者库区移民线以下的地带;保护范围为上述管理范围以外五十米至一百米内的地带;

(二)大型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一百米的地带(或者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一百米至三百米内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五十米至一百米内的地带;

水利工程管理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三)中型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八十米的地带(或者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八十米至二百米内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三十米至八十米内的地带;

(四)小型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五十米的地带(或者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五十米至一百米内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二十米至五十米内的地带;

(五)大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二百米至五百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五十米至二百米的地带;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一百米至二百五十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二十五米至一百米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二十米内的地带;

(六)水电站的管理范围为电站及其配套设施建筑物周边二十米内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一百米内的地带;

(七)一级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起二十米至三十米内的护堤地,二、三级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起十米至二十米内的护堤地,四、五级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起五米至十米内的护堤地(险工地段可以适当放宽);堤防的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的三米至十米内的地带。

水利工程管理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前款规定以外的水利工程是否划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以及范围的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前款决定。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制定《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河道、水库、渠道、堤防、水闸、泵站、机井、水电站等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的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条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制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水利工程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水利工程管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