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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湘潭市政府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3篇?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1 总则 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

第三篇: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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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员在外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结算方法。员工出差在外乘坐的交通费标准:长途汽车费按大巴,火车按软卧厢以下,轮船按三等舱以下的票价及规定费用,实报实销。

第四条员工预借的差旅费,必须及时报销,出差返回后15个工作日内报销,不得拖欠,逾期不报的从下月工资中扣回,原借款未报销的,不得再次借款。

湖南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

到省内出差,按每人每天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余人员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法律分析: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到省内出差,按每人每天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余人员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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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年株洲市出差住宿标准是800元。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株洲市属于湖南省,赴湖南、天津、河北、山西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最多为800元。

财政部关于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主要包括: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等。但是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认差旅费的报销流程和限额等。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四条员工预借的差旅费,必须及时报销,出差返回后15个工作日内报销,不得拖欠,逾期不报的从下月工资中扣回,原借款未报销的,不得再次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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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是规范企业员工出差行为和费用报销的制度,主要包括差旅费用标准、报销范围和程序、报销凭证等要求。对企业控制费用、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有重要作用。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有:审批流程、报销标准、费用凭证、限额管理。审批流程:企业应在规定范围内制定详细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包括申请和审批程序。

河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是规范河北省干部职工差旅费的支出和管理的一项法规,明确了差旅费的申请、审批、报销等流程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