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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2017修正)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2、国家规定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其他农药 百草枯水剂;农业部公告禁用的其他农药。

3、这个没有办法,因为国家还没有限制硫丹(也就是赛丹)的生产。如果是海南的还好办,因为《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在任何作物上都禁用硫丹;发现有使用和销售的,你还可以举报。

4、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

1、《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促进农药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药,应当遵守本办法。

3、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4、第十条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农药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完善管理制度,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加强计量器具管理。产品出厂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标准进行全项分析,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出据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药生产,包括农药原药(母药)生产、制剂加工或者分装。

农药销售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2、农药使用者发现其使用的农药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经营者,并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一是销售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4、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5、(三)正式登记阶段:经田间试验示范、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由其生产者申请正式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国家对农药经营实行什么制度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

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国家对农药使用有什么规定 我国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农作物。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2、然后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交纸质材料,纸质通过后会联系实地核查。核查通过后,等候决定,制证,发证,通知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农业经营许可证》。

3、朝阳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

4、法律主观:网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包括有:进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选择政务服务;选择药品经营许可证模块,登录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以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

5、办结:邮寄送达申请人的许可证或到窗口领取。

6、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要经过当事人申请,工商局受理,审查,发证等步骤。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经营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有专门储存农药的场所以及配备的管理措施等条件。

济南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药经营使用的管理,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2、济南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

3、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