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十条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由建设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以下统称娱乐场所),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2、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维护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1、第三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3、(四)搞好协调,保证师生进站入馆参观率。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实际,适当组织在校师生参观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馆),确保参观率达到100%。(五)激发兴趣,保证消防作业学生参与率。
4、“消防安全教育星级学校”创建单位,要制定年度活动 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
法律客观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相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第一条 为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了创造良好的空气卫生条件科技馆安全管理制度,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