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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法律培训课件的通知 关于担保法律培训课件

关于担保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关于担保法律培训课件,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担保法律培训课件: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担保法律培训课件;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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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总共有七十一条解释。该解释分为以下五个部分:关于一般规定、关于保证合同、关于担保物权、关于非典型担保、附则。

担保物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担保物权从属性的体现。担保物权委托“代持”的情形下,名义担保物权人与实际债权人分离,导致被“代持”的担保物权外观上缺乏债权基础。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法律分析: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是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法律主观: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关于担保法律培训课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关于担保法律培训课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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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故选B。

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不会随之消失,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若债权人未能就此向担保人追偿,担保人则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当主合同被解除时,担保人的责任并不会自动消失。

保险公司合规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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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

1、法律主观:公司法 人担保的条件如下: 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不得突破 公司章程 规定的限额。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担保人。分公司不能成为担保人。

3、《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